Sunday, March 4, 2012

雷鋒, 十誡, 幼稚園






很多年前看過一部 (當年暢銷書) 叫 All I Really Need To Know I learnt in Kindergarten 的書,拿起來是因為名字夠 Catchy,至今已忘記了大部份內容,主要是說你一生要学的「做人道理」諸如做事要勤奮、不可貪心、尊重他人等等,幼稚園教師一早已傳授給你了。

做人的原則其實十分簡淺,數千年前摩西在一塊 Tablet (不是 Ipad) 上,就刻了他的十條戒律。

學習「雷鋒精神」不就是重讀十誡,或者重返 (有社會主义特色的) 校園-----幼稚園。

西諺云:Talk is cheap。不少滿口仁義道德,宏揚主愛的神父,私底下就是控制不住小弟弟的 Paedophilia。


毛澤東叫人竄改了雷鋒的日記,寫下「向雷鋒同志學習」題字,要人民學習雷鋒精神。但他自己則十誡差不多全 (嚴重地) 犯上了。讓我們重温一下十誡 (基督教版):

第一條     不可拜耶和華以外的上帝;
第二條  不可製造偶像與拜偶像;
第三條  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字;
第四條  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;
第五條  應孝敬父母;
第六條  不可殺人;
第七條  不可姦淫;
第八條  不可偷盜;
第九條  不可作假見證;
第十條  不可貪心。

當黨員高官們都在以權謀私,貪汚竊國、縱容子女橫行霸道,他們鑼鼓喧天地宣揚雷鋒精神又有何功效?又有另一西語,嘲諷不懂身教的父母對子女告誡: Do as what I told you, not what I did.

至於推廣雷鋒精神可以避免「小悅悅事件」重演云云,可看我另一博誌 The Birth of A Zombie Nation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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