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February 13, 2014

《亂時侯,窮時侯》是黑暗時侯


《亂時侯窮時侯》有一個很好的賣點,作者姜淑梅六十歲前是文盲,七十五歲開始寫作,然後去年出版了此書。


姜生於一九三七年山東省鄉野地區。書大致分成「亂」和「窮」两部份,前者主要講軍閥當權和國共爭霸的戰亂時代,後者則多是土改和大躍進的故事。


《亂》的視野在矇矓記憶中,有點像沈從文的《長河》,講農村中的封閉無知,農民跟從本能生存,再加上戰爭的摧殘.....。三十多年前看的《長河》,具體內容都記不起了,只記得當時讀得眼淚盈眶。


年長了,感覺神經給生活磨得遲怠了。閱歷也豐了,世間的悲慘與無奈都看夠了 (幸好只是書本和螢幕),就像老練的偵探去到血案現場,他不會驚呼狂叫,只會冷靜觀察。


差不多的客觀環境,文盲的人跟書香才子的触覺還是不同的,這就是本書的獨步之處。姜淑梅的故事都發生在親戚鄉里之間,婆、媽與叔、伯,再互織起來,變成一幅那時代鄉村生活的浮世繪。

作者當年雖是文盲,但出身是富農,亂之前有田有地有傭人,父親是開明的富戶,曾辦學校做義務老師,所以她也不是一脚牛糞的背景。


或者我看得「反共文章」太多,「窮」的部份我看起來興趣不太濃,也覺作者提筆時有半點顧忌。至於「亂」的部份則寫得血肉淋灕,相信對年輕一代的都市人會有頗大震撼力。甚麽落日荷鋤、風吹草低的鄉村浪漫,只能生存在詩歌中間。


亂的故事:


  • 山賊攻村,婦女跳井、上吊。村民抵抗山賊,割下心臟上菜
  • 女兒女婿殺父謀財,獲判「點天燈」。就是在两肩上挖洞,放上燈油粗燈芯慢慢燒死。沒人收屍,給狗吃掉。
  • 新娘子沒紮小脚,丈夫被朋友嘲笑,自始冷落妻子。一天妻子不小心在門口踩死了两小鴨子,害臊上吊死了。
  • 區長愛上窰子,一次強行重金要個十五歲的新女孩。女孩在事中疼死了,區長雖用錢收買了老板,但又因害怕又後悔,屢發惡夢,两個月後病死了。
  • 改嫁不能帶孩子,有寡婦帶有五子,很久沒嫁出。一夜她用高粱稈堵住門點火,想燒死孩子。
  • 兄妹亂倫成夫妻,殺害不滿的父親。被揭發後,妹妹被罰騎木驢。木驢背上有三四顆朝天釘子,哥哥拖驢,繞城未半妹妹已死。



禮不下庶人,在偏遠而貧窮的農村,人就只根據食慾和性慾,再依傍一些愚昧的傳統習俗而生存。踏入二十世紀的中國農村,跟我讀到的中世紀 (Dark age) 歐洲的民生差不多。若不幸再遇上天災戰亂,生命的脆弱與殘酷,實在是都市中產階級所難想像的。


但請不要誤會,《亂》並非黑暗無光的作品,上面的例子,只是喜好黑色美學的本人的「推介」。要看光明面的,單就看作者自序的一篇,她樂天知命,又積極生活、學習的本色就令人動容。而在眾多亂故事、窮故事中,也不乏雪中送炭,苦中作樂,威武不屈的個案。


姜淑梅喜歡淡淡的說故事,很少加入道德和愛惡的評語,情節和主人公的對白就交待了一切。


舉一例:拉鋸(國、共在她的鄉村間追逐)的時侯,死人都埋在北門外。不打仗了,俺哪次走到北門,都得揑著鼻子跑,不敢喘氣,死人的臭味兒可難聞了。第二年,埋死人的地方種了棉花,棉花長得好,長到一人多高,就是不結棉桃。


不過土話很多,可以說是鄉土色濃,也可說成是溝通障礙,有時故事也組織得有點重複或瑣碎。不過老來學認字的初次啼聲,是給人大大的驚喜。書背沒有名人、老牌作家的推薦,只有無名網友的幾句讚語。我不是名人但我會力薦。


8 comments:

  1. 這本書真喺好寫實,但一啲好殘忍嘅刑罰真喺未聽過,這可能是人類的陰暗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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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騎木驢係好知名對付「不守婦道」的刑罰,在其他文献中說驢背上是長木棒,鐵釘就好粗製濫造,長木棒可以折磨犯人久一點。《滿清十大酷刑》應該有講。
      中古歐洲的酷刑亦百花齊放 ,講人類暴力歷史的 The Better Angel of our Nature 有詳細指引。新舊教相爭時的 Inquisition,血淋淋的酷刑全是 In the name of God。
      北京法源寺講譚嗣同被斬頭后,旁觀的阿媽阿仔立刻拿銅幣出來沾血,是幸運靈符云云。睇行刑,在沒有娛樂的村镇,係合府統請的娛樂,等如巡迴馬戲團到訪,中西皆然。
      有無興趣睇凌遲殛刑照片-------預先警告包你反胃:
      http://www.chinasmack.com/2010/pictures/slow-slicing-photos-female-criminal-late-qing-dynasty.html
      讀歷史果然令人長知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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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嚴嶺鋒:

      多謝先!我唔鍾意睇殘忍嘅嘢嘅。

      有一位著名心理學家講過,人類的文明跟殘酷成正比。我覺得都幾啱,唔知你點睇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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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衣食足然后知榮辱,文明係人性好脆弱的外衣。Cormac McCarthy 的 The Road,外衣掉了,人性回復原始。
      古代戰爭,焚城、殺男丁、強姦女人、勞役/殺孩子,有人类學理論,認為是男人散墦自家 DNA 的表現,若屬實,則是人类天性也,多恐怖。
      你以為這只發生於遠古,波斯尼亞同盧旺達都是差不多的故事。
      我的態度是「居安思危」,先理解人性黑暗面,那就更能珍惜親情與愛,與世間稍縱即逝的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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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4. 我以前睇過你所講嘅進化學家「男人播種」的見解。近日仲睇到女人的孩子到三至四歲,就要另找男人的見解。因在遠古年代,男人「打了種」之後,就走咗。女人到孩子三至四歲,佢哋就唔需要勞心勞力去照顧孩子,就要再搵一個男人嚟「再打種」。所以,現代婚姻,最高離婚率是婚後三至四年。

      仲有一個仲離譜嘅進化見解,不過,我唔想喺你呢度寫鹹嘢。有機會才喺我個博客到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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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謝謝推介...... 六十歲前是文盲,七十五歲開始寫作?一於睇吓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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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然之後汗顏自己的寫作成就......講緊我自己o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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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BEWARE OF CRAZY SIU苑攸與李廣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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