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有一套美國大熱電視劇 《How to Get Away from Murder》 ,讓我想起十年前另一套法庭電視劇 《Boston Legal》。十年的美國社會發展,可能活現在電視劇之上。
首先,兩套劇都是在免費電視上播放,故在劇情和電檢尺度上,都以大眾口味為主(至少是大眾能忍受的範疇 ),並沒有如網絡或有線電視般走向極端。
《BL》 主要講一老頑童式的律師行合顆人,與另一新晉新星律師的日常工作及半師徒關係。老頑童經常胡鬧,出招不按理出牌,新星則在個人性、感情生活上亂作一團。但在案件的主題上,仍然以幫助弱勢,被歧視的人物為主。有時更有犧牲商業利益而與大企業作對的義舉。雖是流氓,仍屬正義之師。其中最吸引我的,是通常在結案陳詞時的演說,可以是扭轉劣勢大膽推理,也可能是令人眼眶盈淚的煽情文章。
當然,在煽情過後,那種正義必勝,大衛戰勝巨人的劇情,有時會流於過份天真。不過,正如一夜情一般,激情的滋味足以蓋過酒醒分別時的尷尬。
十年後,同一電視聯網播出新律師/法庭劇 《How》 氣氛就截然不同。開宗明義,它不再在法律前爭取正義,而是收到錢,就為你打掉謀殺指控。切頭切尾純商業交易。
故事講一刑事案女教授,定期在班中挑選些精英學生,做她事務所的調查員。女教授除了接案和辦案時只求勝訴,不理公義外,學生為求表現,追尋線索時也奇招盡出:出賣朋友,盜竊資料,和以性作餌等,為求目標不擇手段。而幾名學生調查員,也本身因陷入殺人事件而炮製出更生懸疑枝節。電視劇只看了首季一半,娛樂性尚可,只是編劇們太努力,故事橫生太多曲折;太著刀斧。
其中一情節,女學生質疑他們行為的職業操守,律師行職員說,若你懷疑這種工作,畢業後大可做個企業律師,在百般枯燥的工作下,你很快會希望有個生仔的藉口,然後轉為兼職,然後再全身退下。原來做刑事律師,除了金錢,就是查案時的 adrenaline,和勝訴時的成就感。道義,應該是上班前留在家裡。
我相信,即使在十年前,在資本主義制度下的美國,以至香港,律師界的故事,都是近似於 《How》 多於 《BL》,只是社會「進步/成熟」了,電視人認為不擇手段的流氓律師,會比伸張正義的賣座,所以殘酷的現實,終可以肆無忌憚地曝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