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果你只看新聞標題,或者臉書上群組的呼籲,塗鴉/繪花少女被捕,被送入女童院的事件,你可能構想出一幅少女插鮮花入戒嚴軍警槍管的浪漫圖像。
於是你義憤填胸,立即簽名呼籲釋放無辜的爭取民主少女。當然,視乎你收取訊息的媒介,你可能有截然不同的反應。
第一次看到消息,是十多警員拘捕了在「連農牆」用粉筆畫花的少女。畫花與「鳩嗚」與掛直幡一樣,不論支持任何形式的政改,我都只覺是無關宏旨的無聊舉動。警方似是高姿態的行徑也可理解,是要禁止任何滋擾政總的行動死灰復燃。總之,一段類似千百「鳩嗚」遊行的小新聞,除了一直支持佔中的媒體,只是件太不起眼的雜碎。
過了幾天,也不是最終判案,什至未到正式起訴,只是在繼續調查階段,少女要暫時由兒童院看管。沈寂了一陣子的「學民思潮」終於找到了發 soundbite 的機會。泛民議員興奮地跳出來鞭撻政府。案件上訴迅速由民主派元老李柱銘大律師接手。一宗暫時仍處於問題兒童的案件,就被高調政治化。執筆時,少女上訴成功,在法官的幾項規限下,她可以回家等候進一步法律程序。
佔中(港獨)分子眼中,中央以至香港政府的管治權威早不存在,警方更在近期更淪為魔鬼政權的打手。但法庭的中立和權威,之前仍未有太多打倒的聲響。似乎,由繪花少女開始,法治也會朝不保夕了。
要知,至今警方還未有正式起訴何罪,那又怎能說最年幼的政治犯。然後,是陸續浮現的資料,顯示女童早前的不良行為,已在警司警戒令下,而較早前亦因參與「鳩嗚」遊行被拘留。可大膽估計,當天警方在拘捕她塗鴉時,問過姓名後已知她的背景,遠比普通佔中同情者複雜。
消息剛出時,又在網上連結,看到有網友影片,指出酷似塗鴉少女者,在旺角佔中活動時,與大臺主持人口角。形象是近乎童黨,與親佔中媒介描繪天使般繪花少女有天壤之別。假設,少女被捕後,只受警方告戒一番,到下次集會時被暴力傷害,當背景資料曝光,警方、社會福利署就要孭大鑊了。
福利官正編寫少女家庭背景報告,父親的管教方法和能力受到懷疑,女童顯然存在我們不太了解的「頑皮」歷史。一般人出生在「父慈子孝」的家庭,很難想像有什麼孩子離開父母生活會更有利。但忽略孩子,瘧兒,以至弒父等家庭悲劇也不時見報。並非所有家庭、父子關係都像迪士尼一般。
我經常見到律師們拖著快要被文件逼爆的小行李箱出入法院,若有人看到臉書幾行文字,就要挺身而出搞抗議,這也就是臉書社交可怕之處。打岔再說,任何案件,現場影片只會是眾多證據之一,在鏡頭以外的人證,物證也應受到重視。但今天的 Youtube 世代,看完半分鐘搖擺不定的影片,便可代法官拍驚堂木。
女孩上訴成功,「佔中」憤青可能視這是「學民」施壓,及其他正義力量鬥爭的成果。在爭「真普選」,「佔中」事件中被捕加自首的人士,至今絕大部份仍未到上庭階段。可以預見,未來要挑戰,抗議法院判斷決的紛擾將沒完沒了。香港的行政,立法已成跛腳鴨,執法也就他朝君體也相同。
其實好簡單,只是流氓律師和大狀、流氓鳩嗚、流氓臉書,美化流氓女街童而已!我要真普選,已經變成「我要真流氓」。
ReplyDelete暴民貼切 D。
Delete法庭已經由法院轉了去臉書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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